NAM&NAM | 化管法 | 化学物质确认明细书提交及有害化学物质进出口许可
化学物质确认明细
书提交及有害化学
物质进出口许可
化学物质确认明细书提交及有害化学物质进出口许可
制造·进口化学物质(产品)前,提交化学物质确认明细书(首次1次)后,对于有害化学物质(有毒·禁止·限制·许可物质)需获得进口许可/申报及出口许可。但,每年进口100kg以下的有毒物质或为用于试验·研究·检查用试剂而进口时,将被排除在进口申报对象之外。
化学物质确认明细书审批程序
  1. 01.
    确认明细书信
    息邀请
    成分明细单
    LoC
    确认证明书
  2. 02.
    确认明细书制
    订及提交
  3. 03.
    确认明细书
    批准
有害化学物质的进出口申报·许可程序
  1. 01.
    信息邀请、
    첨부 서류 구비
    成分证明文件
    用途详细明细书
    营业执照等
    (获得营业许可时)
  2. 02.
    材料接收及
    审核
  3. 03.
    发放许可证/
    申报证
相关服务
  • 提交化学物质确认明细书
  • 申请化学物质确认证明
  • 通过海外制造商咨询确保制造商确认书(LoC)
  • 代理有毒·限制·禁止·许可物资的进口申报及许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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