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NAM | 化评法 | 现有化学物质事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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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象
确认
确认年制造·进口
量是否达1吨以上
确认是否为现有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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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填写及提
交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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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后
管理
发生变更事项时
进行变更申报
- 商号、所在地和联系方式
- 化学物质名称、年制造
·进口量、分类·标识及用途
- 新成为对象的物质
- 15以前制造·进口过的物质
- 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周期性或不定期性制造·进口的物质
- 海外制造商对于化学物质成分信息(含量等)或变更的信息延迟通知的物质
(物质信息确保计划书提交物质等)
- 有前任情况下,下游进口商及进口数量变更的物质
- UVCB, 中间体等现有化学物质目录中添加的物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