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NAM | 化评法 | 现有化学物质事前申报
现有化学物质
事前申报
现有化学物质事前申报
现有化学物质年制造·进口数量达1吨以上的企业在登记前进行化学物质基本信息申报的制度。但,必须在期限内(2019.6.30)完成事前登记的制造·进口企业才能获得延期登记保留权限。
现有化学物质年制造·进口数量达1吨以上的企业在登记前进行化学物质基本信息申报的制度。但,必须在期限内(2019.6.30)完成事前登记的制造·进口企业才能获得延期登记保留权限。
申报程序
  1. 01.
    对象
    确认
    确认年制造·进口
    量是否达1吨以上
    确认是否为现有化学物质
  2. 02.
    填写及提
    交申报书
    化学物质信息处理系统
    填写申报内容后提交
  3. 03.
    事后
    管理
    发生变更事项时
    进行变更申报
    • 商号、所在地和联系方式
    • 化学物质名称、年制造
      ·进口量、分类·标识及用途
事前申报延迟
  • 新成为对象的物质
  • 15以前制造·进口过的物质
  • 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周期性或不定期性制造·进口的物质
  • 海外制造商对于化学物质成分信息(含量等)或变更的信息延迟通知的物质
    (物质信息确保计划书提交物质等)
  • 有前任情况下,下游进口商及进口数量变更的物质
  • UVCB, 中间体等现有化学物质目录中添加的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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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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